方案背景
财政部于2019年5月27日印发了《财政信息系统集中化推进工作方案》财办【2019】30号文件,文件要求按照《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部署要求,为适应财政改革发展新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是要从关键共性业务典型应用着手,打造业务规范化、应用一体化、数据集中化、监管综合化的现代财政信息系统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保障业务管理、强化资金管控、辅助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财政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是以核心业务系统为主体,遵循财政部制定的财政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对各级财政及部门(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管理等数据的集中和规范统-,避免数出多门。
三是提升数据支撑能力。全面掌握财政管理全流程的数据,全景式展现财政管理现状;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财政管理预警预测”,从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释放数据红利,全面助力财政改革发展。
方案内容
本方案以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为基准,通过部门决算管理分析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决算标准化体系数据;遵循预算管理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实现业务数据与报表数据的自动转换;同时,积极探索决算数据分析应用,利用对比分析、结构分析、趋势分析等统计学方法和回归分析等计量经济学方法等多种方法相结合,对部门决算数据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系统功能架构分为6大层次结构,在标准存储以上,为系统各功能架构,可以满足部门决算业务开展的各项需求。标准存储用于将系统产生的各项业务数据按照财政数据标准化体系进行处理,形成符合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的标准数据,从而实现数据的互通共享。
部门决算账表一体化建设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的标准规范要求,通过接入财务核算、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业务数据信息,实现决算报表数据的自动转换,生成部门决算报表。
部门决算分析应用按照“数据分析-问题查询-决算报告”的分析路线进行展开,包括驾驶舱、单位画像、问题导图、决算报告四大功能模块。分析内容涵盖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差异率、八项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机构人员等内容。
应用价值
加强决算规范化管理,满足预算管理规范化要求
自部门决算工作开展以来,各省市各级财政部部门根据自身需要,对现有的决算业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和调整,决算业务流程根据各级财政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按照财政业务改革和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各省市应明确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等各主体在决算业务中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决算业务流程,理顺横纵向的业务关联,按照财政部财库[2013]209号《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要求,建立部门决算业务管理和控制规程,形成全省统一、标准的决算业务规范。根据制度要求,部门决算业务标准业务流程包含有填报、审核、汇总、批复和公开等标准工作流程。
建设决算标准化体系,满足财政数据规范化要求
为解决前期分散系统建设造成的业务规范不统一、数据结构不兼容等问题,促进财政核心业务的规范统一,增强财政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遵循基础数据规范、核心业务数据分类结构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决算数据标准体系,明确决算数据的数据内容、数据流向、控制机制等标准和要求,实现数据统一管理。
实现账表一体化,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单位预算会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建立全省统一部署的预算单位会计系统基础上,实现会计核算系统与账表一体化的有效衔接,实现决算报表的自动生成。同时,实现决算数据可穿透查询单位的会计凭证信息,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可靠,进一步提高决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建设数据分析应用,支撑大数据分析决策
按照财政部财政大数据中心建设“一套体系、两级部署、三类应用、四份数据”的建设要求,决算数据作为四份数据中的统计数据,满足现状分析、预警预测和决策支持三类大数据分析应用需求。通过以问题导向为脉络,可视化方法和复杂算法为依托,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最终形成基于决算数据的单位形象描绘、核心问题解析和总专项结报告。